莎阿南,6月16日 — 馬來西亞伊克拉姆組織(Ikram)一名官員今日在推事庭就2021年至2025年間利用職權謀取逾9800萬令吉利益的158項控罪,當庭宣告不認罪。
現年57歲的法魯丁·阿都卡林(Fakhrudin Abd Karim)在主任推事拿督莫哈末納西爾諾丁(Datuk Mohd Nasir Nordin)主持的近兩小時聆訊中,於所有控罪宣讀完畢後提出抗辯。
首149項控罪指控法魯丁以Ikram馬來亞銀行伊斯蘭賬戶授權簽署人的身份,利用職權為一名與其相關聯者即一個非政府組織(NGO)謀取8195萬令吉賄款。
根據控罪,他涉嫌指示將Ikram賬戶內的款項進行149次轉賬,轉入他擁有利益關係的非政府組織Ehsan Care Solution的馬來亞銀行伊斯蘭賬戶。
第150至158項控罪則指控這名擁有10名子女的父親犯下類似罪行,將涉及該非政府組織資金的另外9筆交易款項,共計1632萬令吉,轉入其本人的兩個馬來亞銀行伊斯蘭個人賬戶。
上述涉嫌罪行發生於Ikram位於雪蘭莪烏魯區、鵝嘜布吉勿蘭登的辦事處,時間為2021年1月6日至2025年8月6日。
控罪依據《2009年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法令》第23(1)條文提出,可依同法令第24(1)條文定罪,一經定罪,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,並處不少於賄款價值五倍或1萬令吉的罰款,以較高者為準。
早前,副檢察官拿督阿末阿克蘭·加里(Datuk Ahmad Akram Gharib)建議以100萬令吉、兩名擔保人的條件準予保釋,並附帶要求被告交出護照及不得干擾證人的條件。
辯護律師拿督N·西華南丹(Datuk N. Sivananthan)要求降低保釋金至30萬令吉,指其當事人願意全力配合調查,且其兒子及一名友人已準備好繳交保釋金。
法庭批准以50萬令吉、兩名擔保人的條件準予保釋,並定於8月7日進行案件管理。
聆訊結束後,代表Ikram旁聽案件的律師阿絲薇達·阿都沙末(Ashwida Abd Samad)表示,該組織已發出通知,要求法魯丁退出任何決策角色,並禁止其參與運營事務。
早前媒體報導指,兩名人士包括一個非政府組織的副主席已被扣押,以協助調查涉及約2億3000萬令吉資金遭挪用的案件。 — Bernama


